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组织纪律观念强,作风踏实,吃苦耐劳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、语言表达、文字功底和群众工作能力,志愿在基层一线开展工作,同时须符合以下具体条件:
1.具有常州市金坛区户籍。
2.男性,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(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退伍军人可放宽到35周岁(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.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4.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,无违法犯罪记录,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,未处于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期。
5.身体健康,适应长期户外工作。
6.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。
招聘人数和开考条件
本次招聘人数为8人。招聘人数与报名通过审核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:2,方可开考。未达开考比例,相应削减招聘计划。
招聘程序
(一)报名与咨询
1.报名时间:2021年10月22日—2021年11月2日(上午8:30-11:00;下午14:00-17:00)。
2.报名地点:薛埠镇组织办(薛埠镇政府208办公室),联系电话:82665499。
3.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,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,并如实填写《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招聘城管中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。
(二)考试
采取现场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,时间为30分钟,总分为100分,其中:笔试时间为20分钟,分值为50分,面试时间为10分钟,分值为50分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,总成绩待考试结束后统一公布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体检
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,按照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进入体检的应聘者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,体检工作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若有体检不合格的,按照成绩依次递补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
(四)政审
对体检合格的人员,列为政审对象,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,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。
(五)公示和聘用
根据考试成绩和政审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,进入试用期,试用期为3个月。试用期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考核评价,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,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。
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(协议)关系的,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。
人员待遇
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两年一聘。聘用人员待遇保障参照薛埠镇城管中队队员发放,依法缴纳“五险一金”。
监督电话:82665499,82661262。
附则
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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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2021年金坛区薛埠镇招聘城管工作人员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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